财政局通知:
第一,按照省审计组检查要求,2019年的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中必须注明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
第二,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必须列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项目资质审查中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间是否存在控股关系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关责任。